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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〇一一章 练了七十九年剑 (6 / 6)_

        然后他就开始凭着记忆练老袁和狗贼张仲坚比武时的招式,一年又一年,想到哪就练到哪,有没有章法他也不知道,估计是在瞎鸡

        ba练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练了总比不练强。

        换成别人,如果练了七十五年绝对就是个可以纵横天下的大武术家,杨毅练了七十五年,终于杀死了一头羚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山里的羚子发情的时候,只要看见活东西就怼,就跟欠它钱似的,不把你从山崖上怼下去,它不会饶了你。

        四年前,杨毅就狭路相逢遇见了这么一只发了情的羚子,没路可跑之后,便脚踩山壁腾空反手刺了一剑。

        山里冬天长,三百多斤风干羚子肉让杨毅吃了整整一个冬天,吃得他快吐了。不过,现在他见了羚子还是会跑,见了熊也跑,见了狼和野猪就上树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只羚子是杨毅用剑术第一次杀死活物,很值得纪念,但很快就不用纪念了,因为他又用剑杀了人,还是两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年前杨毅去汉阴府,用一个金饼换了二十贯景云通宝,顺便又买了布靴和盐巴一些东西,背在竹筐里往回走。两个贼人盯上了他,他却并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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