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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一百二十一章:酬功 (3 / 5)_

        第二等:国公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等:开国郡公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四等:开国县公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五等:开国县候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六等:开国县伯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七等:开国县子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八等:开国县男。

        八个等级的爵位,不存在任何的世袭制度,封妻荫子这样的事情,被完全取消了。只有为国立下大功的人,才有可能根据其功劳的大步获得爵位。而这些爵位,在其本人不犯错的情况之下,会一直持续到本人的死亡为止。

        获得爵位封赠的人,不再拥有食邑,因为这与大唐最为根本的国策,土地政策是相悖的。每个爵位都对应着相应的政治待遇以及经济收入,而经济收入,完全折换成金钱来支付。

        爵位与职位是完全分开的。拥有爵位的人,不见得就会拥有正式的职位。换而言之,在新的大唐,爵位,差不多成了一种荣誉称号了。他代表着你过去为这个帝国作出了多少的贡献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李泽登基的第二天,大批的爵位封赏便出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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