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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八十三章 当债主 (3 / 6)_

        “当债主这点钱就有点太少,对方很轻易就还上了。”宋家明完全明白了他的意思,开口提醒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当了金华药厂的债主,对方在还不上钱时,才能揭对方的真相,可信度无疑更高。

        换句话说,就算现在你又再详细的分析报告,别说是其他债主,就连他们的员工都未必相信,还会认为是为了收购而故意诋毁对方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一千万的资金,对方又打算长期合作,只怕会东拼西凑也会还上,这计划也就落空!

        “既然这钱咱们没打算收回来,花的越多亏的就越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秦烈不假思索的回答,继续道:“签合同时,只要对方逾期不还,咱们就诉之于法律手段,主动权就在咱们手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至于逾期不换,诉至法律,每一个合同样本中,都会出现这样的条款,不用刻意的研究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法律对这些债主来说,根本就起不到任何威慑的作用,所以他们也根本就不会在乎。

        说白了,资不抵债时,法律有个屁用?法院会拿钱还债主吗?

        “老大,你不会想对方一天不还,便到法院告他吧?”宋家明开口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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