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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去 他似乎很喜欢她那个刺青。 (3 / 6)_

        真败家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她想去他的住处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闻怀白的住处,闻雪时充满了好奇。她来京城这么久,还从没去过。

        高档小区,独门独户。进门之后,入眼便是大方而低调的装修风格,统一以白色为主色调。闻雪时站在玄关,问:“我可以穿你的拖鞋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问归问,即便他答不,她也还是要这么做。但是问了的话,就有种楚楚可怜的姿态。

        闻怀白点头:“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闻怀白的拖鞋很大,一点不合脚,走起路来十分不便。踩到沙发处,索性光脚,参观他的家。

        房子很大,但看得出来只有一个人生活的痕迹。卧室的床也是一米八,枕头是纯白色,她靠着卧室门,打量他的卧室。

        闻怀白看着她东看西看,不由好笑:“找什么?以为我藏女人?”

        她回身,抱着胳膊:“谁知道?”

        闻怀白觉得她日渐在得寸进尺,或许应该叫恃宠生娇?即便说着不该如此,但其实心里隐约有种成就感,把一个浑身带刺的仙人掌,养成如此模样,的确很有成就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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